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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判别合格的方法

更新时间:2022-04-27  |  点击率:933
  一、对探测天然气、液化气的气体探测器的判定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不超过±10%LEL时为合格;
 
  2.当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超过±10%LEL,但仍1%LEL~25%LEL范围内时为准用;
 
  3.当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超过上款的规定时为不合格;
 
  4.对有低、高限报警的气体探测器应按需要设置低、高限报警,分别检验;低限报警判别应按本条1-3款执行;当高限报警动作值在40%LEL-60%LEL之间时为合格,当超出时为不合格;
 
  5.声光报警及联动功能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二、对人工煤气气体探测器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氧化碳探测器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不超过±160×10负六次方时为合格;
 
  (2)当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超过±160×10负六次方,但在50×10负六次方-300×10负六次方范围内时为准用;
 
  (3)当探测器的动作值超过上款的规定时为不合格;
 
  (4)对有低、高限报警的探测器应按需要设置低、高限报警,分别检验;低限报警判别应按本条1-3款执行;当高限探测器动作值400×100负六次方-600×10负六次方之间时为合格,超出时为不合格;
 
  (5)声光报警及联动功能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氢气探测器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探测器的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不超过±400×10负六次方时为合格;
 
  (2)当探测器的动作值与铭牌上标明的报警设定值之差超过±400×10负六次方,但仍在125×10负六次方-750×10负六次方范围内时为准用;
 
  (3)当探测器的动作值超过上款的规定时为不合格;
 
  (4)对有低、高限报警的探测器应需要设置低、高限报警,分别检验;低限报警判别应按本条1-3款执行;当高限报警动作值在1000×10负六次方-1500×10负六次方之间时为合格,超出时为不合格;
 
  (5)声光报警及联动功能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三、有浓度显示的探测器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点示值的绝对误差不超过±10%为合格;
 
  2.只有两点超过±10%,但不超过±15%为准用;
 
  3.其余为不合格。
 
  四、不*燃烧探测器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当浓度为0.050%-0.055%的一氧化碳气体试验,在5Min内报警;
 
  (2)当浓度为0.0025%-0.0030%的一氧化碳气体试验,在5min内不报警。
 
  2.声光报警功能、联动功能应符合报警说明书的规定。
 
  五、批量产品检查结果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建筑物内(或同时投入使用的建筑群),同一品牌、同一时间投入使用的探测器可列为一批;
 
  2.当一批产品中无不合格者时,整批可继续使用到有效期结束;
 
  3.当一批产品中,不合格探测器小于批量的30%时,经更换并检验合格后,整批可继续使用到有效期结束;
 
  4.当一批产品中,不合格探测器大于批量的30%时,应整批更换。